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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马彩票2023-01-31 16:05

《三体》上线,科幻迷进入狂欢模式******

  《三体》电视剧在1月15日晚开播,这个中国科幻的最大IP千呼万唤始出来。在网上,有细节控整理出了“汪淼的幽灵倒计时”“叶文洁的红岸基地”“三体游戏”“古筝行动”等名场面出现的集数;而观众纷纷表示,“今年过年就给《三体》了”“让我脱水,快到开播”“自然选择!前进四!”……不负众望,电视剧一开播就跃升至微博热搜第一、豆瓣实时热门电视榜第一。

  《三体》原著作者刘慈欣说过,想象力是人类所拥有的一种似乎只应属于神的能力,它存在的意义也远超出我们的想象。有历史学家说过,人类之所以能够超越地球上的其他物种建立文明,主要是因为我们能够在自己的大脑中创造出现实中不存在的东西。

  从小说连载到电视剧开播,过去了17年,现在,我们已经处于《三体》所描述的未来时的起始时间段。文字让读者能够以100种1000种方式想象人物的一颦一笑、想象宇宙的瑰丽宏阔,而影视让大脑中的想象在眼前有了对应的所见。观众已经准备好了挑剔而渴望的目光,《三体》准备好了吗?

  越真实、越接近真正的科学,就会越像《三体》

  读过《三体》原著的大部分读者非常相信,小说本身已经提供了完整的结构和内容,改编再去做更多修饰是多余的。于是,主创团队请来刘慈欣参与其中,编剧田良良来来回回做了十几版剧本。在创作过程中,考虑的第一要素就是要尽可能贴近原著。

  从导演杨磊到视觉导演陆贝珂,再到摄影指导,团队中很多人都是《三体》铁粉。他们认为,创作《三体》有一定挑战,因为这跟以前拍的科幻题材都不一样,所谓科幻元素或者外星人元素,并没有直接出现在画面里,只是给人一个理念,而理念,是最不好表达的。

  《三体》是一部天马行空的科幻小说,但主创团队希望用极其真实的方式去展现电视剧。就像杨磊说的,“让所有东西越真实、越接近真正的科学,它就会越像《三体》”。

  为了能让科幻“落地”,主创团队找了很多方法拉近观众和作品之间的距离,把深奥的科幻概念用比较容易被理解的语言来转述。比如,“宇宙闪烁”是原著中一个著名概念,剧中就用一个灯泡和一个物体之间的关系来做解释。

  杨磊介绍,剧中涉及约200个场景,从上世纪六七十年代的“红岸”到2007年的北京,时间跨度非常大。电视剧基本还原了小说中的所有场景,最初希望全部在真实的地方拍摄,但很难实现,还是有置景。

  《三体》总制片人李尔云说:“普通场景是可以搭建的,但是剧中一些重要的科学场景,很难通过搭建的方式去还原,美术组认为是一个不可能的任务。那放在我们面前的路就只有一条,那就是‘死磕’,用我们的专业精神和真诚,去打动科研机构。”最终,剧组等来了好消息。相关科研单位提供很大支持,在多个科学场景实现了实景拍摄,比如对撞中心、国家纳米科学中心等,这也是这些地方第一次迎来电视剧剧组。

  “我们也能用特效的方法来解决,但我觉得它不真实,拍出来我不相信,所以力求所有的地方都用真的。场景的真实程度,能让演员、制作者,有一种沉浸感,可信度也会加强。”杨磊说。

  “古筝行动”怎么拍?

  几乎每一部科幻影视作品的特效都会尤其受到关注,做得好是赋予作品超越文字的魅力,反之亦然。《三体》的特效有两部分,一是真正拍摄中的特效,比如用纳米丝切割轮船的名场面“古筝行动”,二是《三体》游戏的部分。

  杨磊说,“古筝行动”最大的麻烦是,切割之后,船要撞成什么样,没有任何一部影片或者已有资料可作参考,“船体被切割后的每一个变形都是不一样的,每一片都要单独设计,没有办法用传统电影美术的方式来完成。它不是纯粹的刚体,还会扭曲变形,这在特效行业里叫‘刚体的动力学模型’”。于是,主创团队只能用真的钢,压成片、窝成船型,然后用挤压机一片片地挤,挤完之后,再推上去焊接成一条船。

  如果说“古筝行动”等段落的难点,在于需要让画面尽可能真实;而《三体》游戏本就属于虚拟场景,则需要更多想象力。

  《三体》总制片人白一骢介绍,在充分评估了技术细节、时间成本和成品效果后,摄制团队一致决定用CG的(Computer Graphics的英文缩写,通过计算机软件所绘制的一切图形的总称——记者注)方式来制作。而这对演员来说,也是一次新鲜的体验和挑战。“以前对演员的要求是真听真看真感觉,但在动捕服和绿幕的包围之下,更考验演员的想象力和信念感。”

  他同时透露,《三体》游戏的CG动画部分,邀请了一些同行朋友来提供面部,以作为游戏人物的面部,如郭靖宇、梁振华、马东、高亚麟、江南、唐家三少、侯鸿亮、费振翔……有兴趣的观众可以在剧中寻找这些人的面孔。

  演员们也为讲好这个中国科幻故事付出努力。饰演常伟思的林永健说,这是他从艺以来遇到在台词方面最有挑战的一部剧,“这里面有很多逻辑性的东西,因为他们都是物理学家,讲话都很缜密”。饰演老年叶文洁的陈瑾说:“台词很多,也很难背,尽管我已经理解了它的意思,但如果用我自己的语言来说,还是会不太对。”

  张鲁一在剧中饰演物理学家汪淼,在开拍之前,他就开始搜寻各种相关知识,尤其是物理方面的,“剧中有太多日常生活中涉及不到的专业词汇和专业用语,球状闪电、宏原子、数量级……了解很多知识的同时,也是在不断突破自己,让我对于科幻作品的认知打开了一扇门”。

  科幻不能只靠刘慈欣,更不能只靠《三体》

  2019年春节,同样改编自刘慈欣小说的电影《流浪地球》上映,引发观影热潮,迄今位列中国影视票房榜第五位。2023年春节,《流浪地球2》将要上映,预售票房稳居前三。观众对于科幻题材作品的热爱与科幻题材作品的质量与产量满足不了观众需求的矛盾,可能是现阶段最大的矛盾之一。

  科幻不能只靠刘慈欣,更不能只靠《三体》,而科幻影视化的“落地”就更为不易。从某种程度上,中国科幻的长路依然漫漫,《三体》只是一个略显孤独的先行者。甚至有时候觉得,如果它没有得到如此大的关注,那就是中国科幻到了更好的时候。

  从2006年《三体》小说第一次连载,到2016年首次公布影视化消息,相隔10年,到2023年真正开播,又过去了7年。在这7年里,我们经历过挫折与悲伤,但又同心协力向前走了很远。

  “同舟共济版”预告片中讲到,“我们不知道敌人是谁、敌人什么样、敌人是怎么存在的。但是有一点,面对来自地球以外的敌人,我们所有的人,都是第一次。人类同舟共济的时刻到了”。“把我们人类看成是虫子的三体人忘了一个事实,那就是,虫子从来就没有被战胜过。”这些小说中的名句在剧中得到还原,而此时此刻再看,又多了一些感同身受。

  刘慈欣一直描写宇宙的宏大神奇,描写星际探险,描写遥远世界中的生活和文明。他相信,无垠的太空仍然是人类想象力最好的取向和归宿。17年过去了,《三体》中的未来时间,已经变成了现实的时光。

  “人类探索的步伐不会停止,在过去、现在、未来的每一个17年里,都将持续不断地向未知、向不确定性发起挑战。人类或许是渺小的,但坚韧和勇气,让我们在这个广阔的宇宙中成为了那个特殊的偶然。”刘慈欣说。

  宇宙那么大,我们都想去看看。

  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蒋肖斌 来源: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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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街上公众人物可以“随手拍”吗?专家解读******

  对街上公众人物可以“随手拍”吗?

  专家:发生纠纷应当依法协商解决

  ● 王某某在上海打人事件引发社会高度关注。不少人在谴责暴力的同时,也在深入探讨隐私权的问题——随着自媒体、短视频平台的兴起,日常生活中,“随手拍”、街拍现象已极为常见,不仅是公众人物,连普通人都可能成为被拍摄对象,其中的法律界限在哪里

  ● 相对于普通人而言,公众人物、艺人的隐私权或肖像权受到一些限制。如果其行程已经对外公布,且拍摄场合属于公共场合,拍摄不构成侵权;而如果其行程并未对外公布,甚至采取了严格的保密措施,且拍摄场合在家中、私人场所等,则属于侵犯隐私权及肖像权

  ● 未经被拍摄者同意的拍摄行为,涉嫌侵犯被拍摄者的肖像权,照片在网络平台上传播,也有可能导致被拍摄者名誉权受损,随手拍、街拍现象亟待法律规制。一旦发生侵权纠纷,被偷拍者可以追究网络平台的责任,平台赔偿之后可以向发布者追偿

  □ 本报记者   韩丹东

  □ 本报实习生 王意天

  近日,王某某在上海打人事件引发社会高度关注,相关报道多次冲上热搜榜。

  1月12日,上海静安警方发布通报,11日4时许接报南京西路一商务楼门口有人被打。经查,王某某等人误以为在路边候车的陈某某对其拍照,遂要求陈某某不要拍摄,陈某某称未拍摄,双方发生争吵。王某某等人对陈某某进行殴打。经司法鉴定,陈某某综合评定为轻微伤。

  随后,有媒体证实打人者为知名公众人物王某某。

  不少人在谴责暴力的同时,也在深入探讨隐私权的问题——随着自媒体、短视频平台的兴起,日常生活中,“随手拍”、街拍现象已极为常见,不仅是公众人物,连普通人都可能成为被拍摄对象,其中的法律界限在哪里?

  多位专家接受《法治日报》记者采访时说,未经被拍摄者同意的拍摄行为,涉嫌侵犯被拍摄者的肖像权,照片在网络平台中传播,也有可能导致被拍摄者名誉权受损,“随手拍”、街拍现象亟待法律规制。遇到未经允许的拍摄行为,应当依法协商解决,而不是依靠暴力。

  偷拍行为屡见不鲜

  隐私权边界须界定

  记者注意到,王某某打人事件曝光后,网上有不同的声音:有网友猜测,拍照的说不定是狗仔,狗仔盯着拍照很烦人,活该挨打;也有网友认为,王某某是公众人物,哪怕当时真被拍了,也应该有被拍的容忍度。

  实际上,公众人物、艺人等因被拍而引发的纠纷屡见不鲜。

  同样在1月12日,博主刘某某在其社交平台晒出了王姓知名艺人的视频,并发文“这回被他发现了,对不住了,下回我会藏好点”。后续两人发生纠纷,刘某某称自己险些被打。事情一出即登上热搜榜,引来网友热议。

  随着网络时代的到来,公众人物、艺人的生活越发透明,一些粉丝也热衷于挖掘他们幕后的点滴生活。无论是在机场,还是在逛街吃饭,公众人物、艺人的周围总会时不时亮起闪光灯。甚至有粉丝潜入到公众人物、艺人居住的小区,偷拍其生活照,严重影响公众人物、艺人的正常生活。

  那么,到底能不能“随手拍”公众人物、艺人?公众人物、艺人的隐私权边界是否与普通人不同呢?

  “相对于普通人而言,公众人物、艺人的隐私权或肖像权受到一些限制,‘随手拍’是否侵权则需要结合具体情况进行判断。”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赵占领说,如果其行程已经对外公布,且拍摄场合属于公共场合,这种情况下的拍摄不构成侵权;而如果其行程并未对外公布,甚至采取了严格的保密措施,且拍摄场合在家中、私人场所等非公共场合,则偷拍行为属于侵犯隐私权及肖像权的行为。

  公众人物、艺人一旦发现自己被偷拍时,往往会采取行动制止粉丝、狗仔的拍摄行为,并要求其删除拍摄的照片。

  对此,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冯晓青分析说,从法律上讲,公众人物、艺人与普通人法律地位相同,同样有权禁止他人偷拍。但最终应以偷拍者用途判断,若偷拍之后纯粹用于个人欣赏或是在家庭、朋友小范围内传播,被偷拍人难以知晓,无须承担侵权责任;若是将照片公开或是用于商业目的,甚至用于不当场合且造成严重后果,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韬安律师事务所律师段英子说,由于公众人物、艺人工作和生活的性质比较特殊,并且要考虑社会公众的知情权等因素,学理观点和司法裁判观点通常都认为公众人物、艺人对自己的一些权利内容受到损害应该有一定的容忍度。至于“容忍度”的边界问题,需要考虑社会普遍公认的道德标准,即不能无底线地损害其基本的人格权。

  如果被发现偷拍,公众人物、艺人该如何制止呢?

  段英子说,偷拍、街拍纠纷一般都在现场发生,难以照本宣科地建议被侵权者向法院寻求救济,如果采取私力救济,双方也应当友好沟通,控制好“度”,避免纠纷升级。

  街拍暗含法律风险

  随意拍摄可能侵权

  在生活中,不仅仅是明星大腕,人人都可能成为被拍摄对象。当下街拍流行,“摄影师”只需拉近镜头,按下快门,一张人物特写的街拍就完成了。其中,很多照片并未经过被拍摄者的同意,其肖像就被定格在照片中,随后被上传到网上。

  甚至有人假借街拍之名,行不法之实。去年1月,四川成都一男子在公共厕所对女性进行偷拍,被周围热心市民发现并当场制伏。经民警询问,该男子对上述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最终被行政拘留5日。

  冯晓青说,偷拍毫无疑问属于违法行为,无论是民法典中对隐私权的保护,还是个人信息保护法中的相关规定,未经允许偷拍他人,甚至将偷拍获得的照片进行扩散,都是侵犯他人隐私权的表现。我国刑法还规定了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对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作出了规定。其中,窃照(即偷拍)造成严重后果的,可判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

  “无论是街拍还是偷拍,如果是对人物肖像的拍摄,都会涉及被拍摄者的肖像权。根据民法典规定,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肖像作品权利人(就街拍的情形而言通常是指摄影者)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段英子说。

  段英子进一步分析说,如果拍摄的内容或者拍摄手法比较特殊,例如拍摄他人在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的私密活动,拍摄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等,根据民法典规定,可能侵犯被拍摄者的隐私权。比较恶劣的行为,还有可能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甚至触犯刑法。

  “在未经被拍摄者允许的情况下不能随意拍摄,更不能随意发布,因为偷拍行为通常侵犯了被拍摄者的生活安宁权以及肖像权。”赵占领说,如使用目的为展示特定公共环境,不可避免地拍摄了他人的肖像,但未把他人肖像作为画面主体进行展示,未暴露他人隐私的,不涉及侵犯他人肖像权和隐私权。

  未经允许传播照片

  平台可被追究责任

  在拍摄过程中,一些“摄影师”喜欢将人们最真实、最自然的状态记录下来,而要展现这种状态的前提,则需要被拍摄者没有意识到自己正在被拍摄,由此产生了特有的街拍分支,但拍摄过程中也可能产生各种误会。

  来自上海市徐汇区的摄影爱好者小曾回忆说,有一次拍摄一位小吃摊老板认真工作的样子,对方发现他在拍照后,急忙收拾摊位,头也不回地跑掉了,正在制作的食物也都被打翻在地。事后小曾找到这位摊主,表示自己只是觉得画面很美,就给拍了下来,而摊主则以为小曾是执法人员,要拍照留证扣留摊位,这才产生了误会。

  “后来,我每次拍摄前,都会征求被拍摄者的同意。”小曾说。

  江苏省无锡市居民小李向记者介绍了她的“遭遇”:去年4月,她在刷朋友圈时发现自己的照片成了别人的头像,并且连自己走路时的照片也被人发到了聊天交友网站中。这让她十分吃惊和气愤。

  后来追根溯源才得知,小李和朋友去年3月份外出游玩时,朋友在小李不注意时拍摄了这组照片,事后将照片上传到个人社交平台,没想到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了。尽管朋友第一时间删除了这些照片,但这些照片还是在网络上流传开了。

  冯晓青告诉记者,街拍照片需要区分是否将照片公开,未经公开的收藏、欣赏行为并不会产生相应法律后果,从社会层面也不会对被拍摄者产生不良影响。而照片一经公开,则要根据传播范围、影响程度等确定侵权程度。

  赵占领说,偷拍、街拍者发在网络社交平台上的照片即便原本作为收藏之用,但如果被其他人二次传播,对被拍摄者造成不良影响的,偷拍、街拍者仍需承担侵权责任。

  “发现被拍后,被拍摄者要求删除图片或者视频,就是在明确表达其不同意自己的肖像被公开或制作,是以私力救济的方式要求拍摄者停止侵害自身权益。拍摄者最好配合删除,否则权利人有权通过司法途径要求拍摄者承担民事责任。”段英子说。

  那么,怎样的“随手拍”、街拍才是正确的拍摄方式呢?

  “有些拍摄者可能有一个认识误区,觉得在公共场合拍摄或者发布的时候不营利就可以了,实际上根据法律规定,无论是拍摄还是后续的使用、发布等行为,都需要得到被拍摄者的同意,否则就有可能侵犯其肖像权。”段英子说。

  对于未经允许的偷拍、街拍照片在网络平台上广泛传播,平台又该采取何种措施?

  冯晓青说,发布者肯定应当承担责任,平台与发布者之间有相关协议,但协议对第三方被偷拍者无约束力,且合同具有相对性,一旦发生侵权问题,平台不能推卸责任,被偷拍者可以追究平台责任。平台赔偿之后,可以向发布者追偿。

  “民法典较以前的民法通则而言,对肖像权等人格权已经作出了比较细致的规定。如民法通则主要强调在未经同意的情况下‘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而民法典不再区分拍摄者的目的是否是营利,这是一种对民事主体的肖像权更为周到的保护。”段英子提醒说,拍摄也要依法而为。

  漫画/高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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